作者:企发中心 时间:2013/10/1 阅读:5194次 | |||||
通 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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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各公司、各部办: 为加强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建设,为进一步推动集团的发展,提高集团的凝聚力,特针对参加公司周二、周四早点军校的骨干员工做出以下七点政策: 1、早点军校毕业的优秀、合格学员,经公司批准不是公司股东的,学员个人提出申请,在可能的情况下,可以成为公司自然人股东; 2、对早点军校毕业的优秀学员要适当进行股权奖励; 3、公司送出去学习的员工,优先从早点军校的学员中适当选出; 4、在条件同等的情况下,早点军校毕业的学员优先晋职、提职; 5、早点军校毕业的学员,有权利、责任和义务全方位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,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提出看法和意见; 6、早点军校毕业的学员,因犯错误辞退的,须把公司颁发的毕业证退回,属于正常离职的,公司颁发的毕业证是否交回由个人选择; 7、人力资源中心要对早点军校的学员单独建立完善的档案。 特此通知! 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2013年10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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