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工作需要,经集团董事会研究决定:
聘任:
胡米英同志为浏阳河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、物资公司出纳(见习经理职级);
曾鸽同志为浏阳河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会计(B级主管职级);
任盼同志为浏阳河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社出纳(B级主管职级);
上述同志原职级自动解除!
浏阳河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
2013年11月14日